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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房产买卖公证?房产公证的法律常识

  韦泓兵律师,南宁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西沃诚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如何办理房产买卖公证?

 商品房买卖根据销售范围分内销和外销两种,内销房是指只能在境内销售的房屋,外销房是指向境外销售的房屋。根据北京市司法局授权,内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可以在北京市公证处办理,也可以在有管辖权的区、县...

  商品房买卖根据销售范围分内销和外销两种,内销房是指只能在境内销售的房屋,外销房是指向境外销售的房屋。根据北京市司法局授权,内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可以在北京市公证处办理,也可以在有管辖权的区、县公证处办理。外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只能在北京市公证处办理。

  一、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卖方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用地批准证书;

  3.城市规划许可证;

  4.用地规划许可证;

  5.立项批复;

  6.土地使用权公证合同;

  7.公司章程;

  8.工程开工许可证;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10.售楼书、管理公约;

  11.关于售房的董事会决议;

  12.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14.合同印章、签约人的签字样本。

  买方按境内的自然人和法人、境外的自然人和法人及港、澳、台的自然人和法人分别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境内的自然人: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2.境内的法人:

  营业执照;

  如是国营企业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局的证明;如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应提供职代会的决议;如是有限公司应提供董事会同意购房的决议;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签约,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境外的自然人:其所在国家签发的有效护照,如是华侨应提供永久居留证。

  4.境外的法人:

  企业注册登记证或公司注册证;

  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主席身份证明、签约人的身份证明。

  以上除境内的自然人和北京市的法人提供的原件不需公证外,其它均需办理公证,外省、市法人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应由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境外的自然人和法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在所在国家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外交认证方为有效。

  5.港、澳、台的自然人和法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香港自然人:香港居民身份证。

  香港法人:企业登记证、注册证、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签约人的身份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均应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并加盖;中国法律服务有限公司;转递章。

  台湾的自然人:回乡证、台胞证。

  台湾的法人:企业登记证、注册证、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签约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应在台湾法院办理公证,并经海基会寄送副本。

  澳门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澳门的法人:企业登记证、注册证、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签约人的身份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均应通过司法部委托的澳门分社、澳门南光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澳门分行、澳门工联合会、澳门中华教育会、澳门中华总商会、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出具证明文书。

  二、公证机关可提供以下服务:

  1.法律咨询。

  2.草拟、修改合同文本。

  3.参加谈判。

  4.调节纠纷。

  5.出具公证书。

  6.与房地产买卖合同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房产公证的法律常识

 摘要:为规范涉及房产的法律行为,预防房产纠纷,减少诉讼,不少法律法规都规定涉及房屋产权变更、形态改变等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对于每一个想要安居的人来说购房无疑是必由之路,但要将这一理想变为现实...

  摘要:为规范涉及房产的法律行为,预防房产纠纷,减少诉讼,不少法律法规都规定涉及房屋产权变更、形态改变等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对于每一个想要安居的人来说购房无疑是必由之路,但要将这一理想变为现实,您还有一段路要走,要完成买、卖的各项程序和手续,这中间您会遇到许多法律问题,需要您处理好与各方面的关系,在这过程中,公证可以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

  一、处理好买卖双方的关系

  二手房大多不是空置房,买卖发生在不同的个体之间,而且房屋的状况各不相同,这些都增加了买卖的复杂性,其中购房款的支付和房屋的交付则是更突出的问题:因为购房合同的签订到产权证的变更尚需一段时间,交房等不等产权证下来很多问题如无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买卖合同很难圆满实现。公证可以为您提供法律程序上的保障。如购房人怕房子不能如期腾出而不愿先交出房款,那么配合买卖合同公证,您可以办提存公证,将房款提存公证处。这在法律上视为您已履行了交款义务,售房人可在此基础上按合同实施腾房、交房义务;若双方均按合同履行则公证处会根据双方的指示将房款移交给售房人,否则仍可退还购房者;您也可以在条款中约定,移交房款之日为入住之日,在公证员监督下完成交接手续。

  二、处理好与银行的关系

  在购房时,您还很可能会申请贷款。在贷款的一二十年时间内,您购置的房屋要抵押给银行做担保,如果发生再转让,如赠予、继承、变卖等,根据银行有关规定,抵押贷款合同必须进行公证。这就能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合同履行的纠纷。此外,若借款人委托他人,如委托律师办理房产过户、抵押登记等手续,按规定也必须对《授权委托书》办理公证。

  三、处理好与中介机构的关系

  买卖房屋中介机构的搭桥引线不可少,许多具体的程序也要他们帮您完成,因此买卖双方都会与中介机构发生关系。这种关系一方面体现在您与中介机构之间要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买卖中需要您签署对中介机构的委托书;持委托书中介机构才能为您进行各方面的联系。委托书经公证是房管部门的要求,同时也可以取信于买卖双方和有可能涉及到的银行等各个方面,否则中介公司的代理很难进行。

  另外,买卖二手房情况十分复杂,公证机构还能在产权人变更、抵押登记方面提供系列法律服务。

  提醒您:房产公证有什么作用

  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

  民事行为的真实性包括两层意思:一是该行为确系行为人所为;二是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在房产交易中,交易人亲自实施交易行为基本上没有问题,即使出现问题也容易被发现和纠正;问题较多的是交易人的行为基于其对交易物的错误认识所为。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和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认识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为非真实意思表示,属可撤销民事行为。据此,房产交易中购房人基于房产商不真实的宣传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受让人因对房屋瑕疵不知情而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均不为真实意思表示。而此类情况在目前房产交易中大量存在,只是由于大多当事人对法律不熟悉,误以为自己已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就无法改变既成的事实了,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交易行为的情况还不多。随着社会法律知识的进一步普及和律师业务的进一步拓展,这方面的诉讼必将大量增加。而房产交易如经公证,通过公证机构严格、详细的询问、告知、审查程序和证据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诚实、详尽地交流相关情况,全面、具体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能有效地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房产交易涉及的法律较多,其行为不仅为专门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范,同时也为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继承法、婚姻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所调整。确保房产交易行为合法,难度最大的是保证交易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而绝大多数交易人不可能具有这样高的法律水平。把公证作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让具有全面掌握并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能力的专业法律人对交易行为进行审查,可确保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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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泓兵——南宁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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