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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进行司法鉴定要钱吗 司法鉴定缴费时间是什么?

  韦泓兵律师,南宁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西沃诚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韦泓兵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申请进行司法鉴定要钱吗



申请司法鉴定要钱吗


司法鉴定都是需要收费的,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按照惯例,针对不同的案件,司法鉴定的费用都是有差异的。普遍认为,支付司法鉴定的费用由该案件败诉一方支付,具体需要支付的费用,参照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的规定。根据2015年4月修改后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文件精神,《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废止后,司法部和国家发改委不再制定出台新的收费管理规定,由各地依法制定出台本地区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规定和收费标准。


例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 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申办流程


申办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司法鉴定的问题,需要自己合理的进行规范,对于有关的费用,只要自己按照有关的程序进行操作,就会有着直接的呈现,但是具体的解决需要自己有效的进行费用的缴纳,如果自己不能积极的运用有关的规定就会导致自己的利益有着直接损失。






司法鉴定缴费时间是什么?



一、司法鉴定缴费时间是什么


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司法鉴定缴费时间应当是在进行司法鉴定之前,实行“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由负担举证义务的一方垫付。由法院根据案情,法院判决如果全部败诉当然是全部由败诉方承担。如果有一部分诉求得到支持,各承担一部分。


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应当承担法律的比例承担法律。也就是说,谁提出做司法鉴定的谁应当预先缴纳鉴定费用,如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的,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则比例的鉴定费用,将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属的预缴费用。


二、注意事项


申请司法鉴定应注意是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司法鉴定的程序和项目非常多,当事人在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应当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和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据和身体恢复情况进行具体界定。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出现造假或者隐瞒不报的情况发生,造成了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 南宁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Tags: 申请进行司法鉴定要钱吗,司法鉴定缴费时间是什么


韦泓兵——南宁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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