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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一级资本开闸在即
  今年以来,交通银行、兴业银行等相继开展定向增发,平安银行的定增工作也已在即,另有多家银行虽计划配股融资,但至今难获监管正式批文。这显示监管对银行业资本要求的不断提高,已让资本补充成为银行未来持续发展业务的先决条件。而同时,在银行股整体弱势的格局下,无论哪家银行宣布进行股本融资都易激起中小股民的质疑甚至诟病,尚不完全成熟的投资者心态和尚不完全发达的中国资本市场无法满足银行业持续补充资本的需求,这与逐渐趋严的资本管束形成了某种程度上的不协调。 

  在此背景下,《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近期从多位银行业中高层人士处获悉,业内传闻已久的“其他一级资本”增设或开闸在即。有某银行高管透露,在10月份的银监会办公厅会议上,监管层已经明确鼓励国内银行业探索一级资本债,避免股本融资依赖带来的局限性。 

  何谓“其他一级资本”?兴业银行董秘唐斌告诉本报记者,在国际上,按照巴Ⅲ规定,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中”,除了股本形式的核心一级资本,还有“其他一级资本”,比如优先股和期限达到20年,甚至30年的永续型债券;但在国内,有明确的与核心一级资本、二级资本对应的资本工具,却无与“其他一级资本”要求对应的资本工具。 

  唐斌称,创设与“非核心”的一级资本对应的资本工具十分必要,可以使资本监管的要求在资本工具上得到落实。 

  业内预计,不久的未来,监管层将开闸允许银行按照核心一级资本约22%的比例创设“其他一级资本”。按现有银行业资本规模统计,“其他一级资本”总额可逾千亿元,无疑可缓释商业银行对股票融资的压力。 

  唐斌强调:“从资本需求上看,新的思路将更加注重发展质量,而不是简单依赖经济规模和速度,这将相当程度上改变以往经济发展倒逼银行信贷投放,银行信贷倒逼资本补充需求的状况,使银行能更加从容地进行业务结构调整和资本管理。” 

  事实上,次级债和混合债早已被引入国内,但是,一方面,在新的资本管理办法中它们不被纳入附属资本,且发行规模与核心资本规模需按比例挂钩,并基本没有包含转股或减记条款,银行出现重大损失时主要还是要靠拨备和股本来对冲;另一方面,它们还只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参与者和交易均不发达。 

  未来若要推出期限更长的永续型债券,“如此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谁来投资,以及到哪个市场交易。”唐斌表示。
来源: 南宁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韦泓兵——南宁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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