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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贯彻国办37号文实施意见
 

    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地资源局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6〕66号)。《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是:加大住房供应结构的调整力度,继续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量;加大土地供应的调控力度,合理引导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规模、结构和节奏;加大税收和信贷政策的调节力度,继续鼓励自住性需求、合理规范投资行为、坚持抑制投机炒作;加大房屋拆迁的管理力度,继续适度控制房屋拆迁规模;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加大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政府的住房保障职能;加大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力度,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发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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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泓兵——南宁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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