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城市规划
文章列表
2010年 福建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化率要达40%
福建省政府近日印发意见,对建设生态省的总体规划做了部署。按照意见要求,到2010年,全省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40%,福州、厦门、三明要在巩固“国家园林城市”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意见提出,全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排放污水,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意见提出,生态旅游业建设项目主要是构建五大旅游区,即闽南(厦门、漳州、泉州)商贸滨海旅游区,闽北(南平、三明)生态文化旅游区,闽中(福州、莆田)商务休闲文化旅游区,闽东(宁德)山海畲乡民俗旅游区和闽西(龙岩及三明的客家县)客家文化红色旅游区。 
 
 

来源: 南宁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韦泓兵——南宁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13737135553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南宁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737135553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