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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政苗头逐步显现 限价商品房有望成为楼市主角


近来,从北京方面不断传出消息:政府部门可能要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楼市。近日,又有国土资源部官员表示:“今后城市规划部门应对商品房用地的容积、户型、面积进行确定,不能过大,标准不能过高,普通商品房面积应该在60~80平方米,并以此作为出让土地的前提。”种种迹象似乎都在暗示:国家新第一轮宏观调控措施似乎正在逐步出笼。类似于新出现的限价商品房措施似乎有可能担当本次调整的重任。

2005年限价房亮相

2005年6月,市国土资源房管局首次发布土地公开出让公告,三宗全部作为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出让和部分用作普通商品房建设出让的土地都进行了价格限定。据统计,到2005年年底,我市共出让类似的限价商品房用地约1000亩。

2006年土地大出笼

刚一进入2006年,我市土地管理部门一反常态:几个月内先后挂牌出让22块土地,其中包括了出让成功的8宗将用于建设限价商品房的地块,建成后房屋销售价格大多在每平方米3600元至4900元之间。22块土地如此集中地投向市场,政府似乎是在向坚持“地荒论”的部分开发商进行回击。如果细算下来,平均每三块地中,就有一块是用于建设限价商品房的。

另据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计划,今年将向市场投放大约1000亩土地用于建设限价商品房。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制定供地方案等问题,估计很快就将有具体细节公布。

新闻背景

2004年,我市新修订住房政策,原有的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应房部分一分为二: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新层次,政府将向低收入家庭供应经济适用房,向中等收入家庭供应普通商品房。在普通商品房的供应实施中,青岛市采取给普通商品房制定限价的方式。

新规定明确表示,购买普通商品房也要像购买经济适用房一样必须要有购房许可证: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政府规定标准的家庭或单身者,才可提出购买普通商品房的申请。按规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普通商品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之日起五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新闻调查

限价房有“隐衷”

平抑房价是限价房的另一主要意图

限价商品房刚一出现,部分市民曾对此抱有很大期望:希望它价格低得出奇,但结果大失所望。比如,今年3月出让的位于芝泉路28号地块,建成后住宅限价7420元/平方米,部分楼层可上浮10%,也就是说,最高售价可达8162元/平米。

一名政府官员介绍,限价房还有一个重要任务是平抑房价。有关部门注意到,任何一个地区房价的大幅上扬,主要出现在新项目开盘后。新房上市,一般会比旧房价格翻番,从而引发周边二手房价格大幅上涨。因此,政府在一些条件合适的地段推出房价相对较低的限价房,这样可为周边地区的房子确立一个合理的价格体系。因此,限价房也有平抑房价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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