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程建筑纠纷律师

-袁延顶

18818699717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上海强征二手房交易20%个税

添加时间:2018年3月29日 来源: 深圳工程建筑纠纷律师   http://www.nnjjfzbhls.com/
正文:上海强征二手房交易20%个税

前有媒体报道“杭州、上海强征二手房交易20%个税”,不少市民致电南方网询问相关情况。对此,记者今天(1日)从广州市地税部门获悉,广州个人转让房屋政策暂不会变。

  市地税局表示,个人转让房产,一般以个人一次转让住房收入额减除房屋原值、转让房屋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有效凭证,则按住房转让实际成交价格1%(非住房按1.5%)的征收率纳税。

  而纳税人转让无偿受赠房屋应采用据实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以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房屋过程中缴纳得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外,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的家庭生活唯一住房,免交个人所得税。

上海强征二手房交易20%个税 上海强征二手房交易20%个税

联系电话:18818699717

全国服务热线

18818699717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5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